58件民生实事
1月20日,鹰潭市九届人大八次会议召开,市长陈敏代表市人民*府向大会作了《*府工作报告》。年,鹰潭市将大力推进实施多项惠民工程,涉及10大方面共58件民生实事。
一、就业和创业
1进一步扩大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25万人,其中省内转移0.76万人。加快推动月湖“智慧就业”项目全市推广,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完善基础公共就业服务。
2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开展*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创业培训0.34万人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增加安排担保基金万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亿元,其中支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60%以上。
3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50名,财*安排工作生活补助。
4深入实施根治欠薪行动。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5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残疾人80名,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名,为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
二、社会保险
6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6.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6.47万人。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部署,为退休人员及时调整基本养老金。
7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策。将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最低基础养老金提高10元、达到元,所需资金由当地财*负担。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贫困人员,由当地财*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代缴保费,为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贫困人员按月发放基础养老金。
8完善失业保险*策。按*策规定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继续落实失业保险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策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策。
9提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水平。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部署,适度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护理费。
10推进全国社保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试点。加快实现工资福利“一卡通领”、*务服务“一卡通办”、移动支付“一卡通用”、居民服务“一卡通行”等应用,探索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鹰潭管理模式”。
三、抚恤和社会救助
11继续逐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补差水平。逐步提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确保不低于全省标准。持续推进城镇扶弱助困工作,巩固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成果,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救助帮扶。
12开展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确保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特困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均不低于全省标准。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对确需的城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居家无障碍改造。为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
13继续逐步提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补助标准,确保不低于全省标准。
14加大退役*人*策补助、抚恤和困难救助力度。提高抚恤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企业*转干部等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级标准,落实残疾*人、“三属”人员、红*失散人员、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以及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等人员的抚恤补助待遇;提高在乡老复员*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涉核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企业*转干部和年底前参*后在企业退休的退役士兵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落实企业*转干部医疗专项救助*策;对符合规定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15提高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确保不低于全省标准。
16实施临时救助(特别救助)制度。对重大疾病、重度残疾、自然灾害、教育费用和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启动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建设。
17提高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确保散居孤儿供养标准、机构养育孤儿供养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供养标准不低于全省标准。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工作。对具有本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有康复需求和诊断明确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基本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救助,其中康复救助重点保障对象实现应救尽救。
18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加速推进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嵌入式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5个,实现农村互助养老中心行*村全覆盖,实现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由当地财*安排补贴资金。为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和7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19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规范安葬设施建设,完善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
四、医疗保障
20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总要求,实施更加精准化的防控策略,加强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管控,持续提升“四早”能力,有序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严防疫情反弹。贯彻落实医疗救治医保支付*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对重点特殊人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费用予以补助。
21加快实施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启动实施市疾控中心、医院医院(月湖区东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等项目,加快推进市中心血站、智慧医疗平台项目建设。搬迁运营市妇保新院并启动创“三甲”工作。医院合作共建,构建紧密型医共体。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培训应急救护员0人,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2万人次。
22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扶贫,落实各项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扶贫*策,做好国家和省医保局组织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23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年人均补助标准预提高30元、达到元;个人缴费标准预提高30元、达到元。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职工大病保险保费标准由元提高到.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年度内最高赔付限额由35万元提高到60万元。
24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等12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财*补助标准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5深入开展重大疾病救治工作。将全市所有符合救治条件的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常态化管理,实施免费救治;对需要维持血液透析的尿*症(终末期肾病)困难患者实施血液透析免费救治;对符合条件的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肝癌、尘肺病、耐多药肺结核、慢性料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地中海贫血、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等重大疾病的城乡贫困患者进行专项救治;免费为城镇贫困家庭和农村适龄妇女实施“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并对具备手术条件的城乡贫困家庭妇女“两癌”患者实施免费救治。
26继续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基因检测。加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免费为夫妻一方为江西省户籍的贫困家庭孕妇提供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三项筛查服务。
27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特殊家庭特别扶助*策。对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按规定发放奖励金。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落实计划生育特扶制度。
五、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
28积极争取创设本科院校,优化市属院校专业设置,积极申办鹰潭市高级技工学校,启动乡村振兴职业技术大学建设,支持鹰潭卫校升格高职大专院校。
29全域一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教师“县管校聘”、教育联合体组建等工作。
30加快实施城区基础教育优化提升建设项目三年行动,实施第4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市八中、市九中、市三园迁建等项目建设,着力化解城镇“大班额”问题。
31加强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市科技馆、市博物馆、市文化艺术中心、市少年宫建成开放,实行公共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举办群众性文艺展演活动,开展送戏下乡场。开展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加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维修改造升级。
32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确保市老年大学建成使用,正式面向社会老年人开放。
六、住房保障
33实施月湖区青龙邹家、信江新区北区城中村,贵溪经开区拓园、老汽车站、余江区何家桥港片等9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全市棚改计划开工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
34继续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年度18个小区户完工,年度18个小区户开工。
七、交通畅行
35启动鹰西客运综合服务站建设,加快鹰潭至余江公交化改造,保持行*村通客车率稳定在%。
36农村公路县道升级改造15公里,乡道双车道改造公里,窄路面拓宽改造50公里,县乡道路面改造40公里,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路网联通路、公益事业路改造合计20公里,实施危桥改造12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里。
37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50公里、危桥改造2座、公路服务区2个。
38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开展城市“停车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建一批停车场,整合城市停车资源,实施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全市新增城区停车位个,中心城区新增停车位不少于个。
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
3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全市“两类人群”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帮扶,坚决防止返贫致贫。继续为农村低收入群体购买防贫保险,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40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7.11万亩,着力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41开工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花桥水利枢纽主体工程基本建成。
42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养殖业、种植业、森林、农村住房保险,开展市级特色农业保险试点,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保费补贴。
九、智慧应用
43新建5G基站个左右,实现城区5G网络全覆盖。
44加快物联网示范应用建设。打造掌上*府、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慧城管等10个特色应用。完成25个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升级,对辆环卫车辆进行智能化监管。
45推进城市建设和运行“一网统管”,打造城市运行管理平台,连通城市治理智慧应用,整合城管、交通、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等领域相关数据资源,统筹建立一批以“管好一件事”为目标的数字赋能城市治理的业务场景。
46打造多功能自助服务平台,在市行*服务大厅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并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
47大力推进“智鹰”建设,建成鹰潭市综合救援指挥中心,试点安装NB—IOT智能设备14万个,完成建设市*消火栓个,推进高新区智联小镇、余江区鞍岭北路等消防救援站建设。
十、群众生产生活
48深入推进城乡垃圾治理,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及生态封场项目,启动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建设。
49完成一批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建设项目。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建成高铁北站公园、市民体育休闲公园、石鼓渡湿地公园、环保科普生态公园等项目。推进全市城区6个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中心城区完成鹰西菜场改造,加快莲花路菜场建设。巩固“厕所革命”成效,持续完善座公厕达标提质,中心城区79座公厕改造提质。
50保障重要农产品供应。粮食种植面积万亩以上,总产75万吨以上。推进“精气神”“新希望”生猪项目建设,力争生猪出栏达到万头,加快推进市畜禽屠宰厂加工冷鲜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力争新增设施蔬菜面积亩、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万亩以上。
51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完成剩余个自然村的“七改三网”整治建设任务,实现新农村建设全覆盖。打造市县乡村组五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5G+长效管护平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保持%,新建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市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4%。
5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成绿色认证20个以上,地标登记保护1个以上,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个以上。省市级龙头企业%建立可追溯体系,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工作,实现农产品携证入市销售。
53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0%以上。
54做好全市万亩公益林和万亩商品林*策保险工作,确保我市有林地应保尽保,全面保障林农利益。
55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保障力度。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56全面推进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建成个标准规范的智能安防小区,并同步推进平安小区建设。
57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化公安大数据平台和雪亮工程实战应用,加快无房派出所和老旧派出所改造扩建步伐,医院和强制隔离戒*所建设。
58强化公共法律供给,抓好“八五”普法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成市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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