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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5/6 1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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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版权”诉非“云联”机制

“e版权”诉非“云联”机制:北京互联网法院、首都版权协会按照中央和北京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北京市版权局的指导下,共同构建起的互联网时代版权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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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含义

“e版权”,代表涉互联网著作权纠纷。“诉非”,代表解决纠纷的方式,“诉”代表诉讼,“非”代表非诉讼。“云联”也就是以各自平台对接为基础,进行线上的互联互通、深度联动,通过“云”打通诉讼与非诉讼,形成合力,共同致力于版权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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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构成

平台介绍

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依托“24小时不打烊”的电子诉讼平台,北京互联网法院进行“网上案件网上审理”,这也是互联网高科技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的生动实践。当事人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打官司,可实现身份认证、调解、立案申请、缴纳诉费、参加庭审、上诉、申请执行等环节的全流程在线诉讼。

北京互联网法院多元调解平台。是与电子诉讼平台并行的多元调解平台,对于当事人同意多元调解或立案法官认为符合进入多元调解的案件,案件信息和案件材料将通过电子诉讼平台流转到北京互联网法院多元调解平台,由委派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通过多元调解平台进行调解。北京互联网法院多元调解平台概括来讲,有四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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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程线上调解

“一站式”多元解纷

北京互联网法院依托信息化技术,在全流程线上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线上流程服务,实现调解全流程在线进行。

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全部在线录入,调解平台一键选择即可完成对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案件委派,委派调解工作全部在线进行;当事人通过平台自动发送的调解码进入平台参与调解,无需进行注册,既安全又便捷;当事人在线提交调解申请书,填写电子送达地址,上传相关证据材料;调解员在线进行送达、证据交换,在线进行音视频调解;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在线自动生成,当事人通过电子签名对调解协议、调解笔录进行确认;调解信息在线自动流转,且全程留痕,全程可追溯。

线上调解极大减少当事人、调解员事务性工作,显著提高调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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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网交互通畅

当事人切换便捷

北京互联网法院调解平台与电子诉讼平台已实现全部数据互联互通。

当事人只需在立案申请阶段提交一次材料,案件信息、案件材料自动通过诉讼平台传至调解平台。调解平台将案件信息、调解过程形成的所有文档、调解结果、司法确认文书及对当事人进行送达的所有信息进行汇总,返回到诉讼平台对应的案件信息中。调解成功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起诉的,可以不再进入电子诉讼平台审理;需要出具调解书或司法确认及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则直接进入电子诉讼平台,数据实时对接。

此外,北京互联网调解平台支持PC端、移动端双向数据同步,为当事人随时随地参与调解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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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拨号“一键外呼”

沟通效率提高

虚拟拨号,即调解平台外呼功能,调解员可直接在调解平台案件页面上点击电话外呼,即可直接呼出电话,对外显示统一号码,联系当事人进行电话调解工作。

借助外呼功能,当事人端显示与法院办公电话前四位相同的座机号码,并直接标记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多元调解平台”,以便调解员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当事人的信任。虚拟拨号功能的实现,使调解员不再拘泥于使用固话坐班,点击调解平台电话按钮即可与当事人通话,在家也能进行调解工作。不仅省下了一次次拨号的时间,也更容易让当事人信任,提升了调解工作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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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化操作功能

削减重复性工作

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的案件,突出呈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相同的批量化特点。为有效减少重复性工作,批量化操作功能应运而生。批量完结,一次性填写完结果;批量记录,将调解过程一次填写至多个案件中;批量生成调解码,并可选择是否同时向全部案件当事人发送调解码,免去大量通知工作;批量下载,一键下载多个案件的不同类别证据材料,例如多个案件的调解协议,高效便捷。

调解平台批量化操作功能,化繁为简,为调解员与当事人省去大量重复性的工作,显著提高调解工作质效。

北京版权调解平台。北京版权调解中心是北京市版权局主管,首都版权协会主办的版权调解机构,专注于著作权的调解工作,涉及软件、图片、文字、音视频等方面,具有专业的著作权知识,并受北京市版权局和首都版权协会的领导。北京版权调解中心同时也是北京互联网法院特邀行业调解组织。

年2月底,首都版权协会应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版权局要求,依托于北京版权调解中心搭建了北京首个版权调解平台“北京版权调解平台”,实现全流程在线版权纠纷非诉讼调解功能。北京互联网法院大力支持平台建设,多元调解平台所有技术优势在该平台得以全部复用。自北京版权调解平台正式上线以来,已受理著作权案件起,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案件35起,和解率17%。

北京版权调解平台作为市委市政府推出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28条举措之一,有效助推了首都版权行业稳定有序发展。

诉非“云联”机制的主要内容

“e版权”诉非“云联”机制包括北京互联网法院、首都版权协会对接的三项工作机制,分别为“云对接”、“云指导”、“云化解”。

调解平台“云对接”。“云对接”也就是北京互联网法院和首都版权协会在平台技术、工作内容、工作规范等全方位的对接。

1.非诉解纷引导

双方充分利用现有调解平台以及服务热线,采取自动推荐+人工咨询的方式,引导当事人选择最适宜的争议解决方案。需要进行司法确认的,由北京互联网法院优先进行在线司法确认;调解未成功的案件,由调解员进行线上确认,经电子诉讼平台审核后,及时分流进入诉讼程序。

2.加快技术应用

双方积极推动北京版权调解平台、北京互联网法院多元调解平台建设,加快实现电子平台诉讼风险智能评估,加快实现非诉调解平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数据对接、共享。

3.规范非诉工作

双方积极完善线上非诉调解规范化工作,北京互联网法院协助北京版权调解中心制定《版权纠纷在线非诉调解工作指南》,对在线非诉解纷的案件范围、工作流程、调解方式、调解时限、诉非衔接等内容进行规定。

非诉调解“云指导”。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北京版权调解平台设立“云工作站”,指导非诉调解工作。“云工作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线上业务指引

由北京互联网法院指派法官定期对北京版权调解中心调解员进行线上培训、法律指引。

2.线上类案推送

定期将示范性判例推送给调解平台,供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参考。

3.线上参与调解

根据案件需要,北京互联网法院可以指派法官在线指导调解员对疑难案件的调解工作,提高调解质效。

促进履行“云化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完善调解协议

北京版权调解中心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指导下,完善非诉调解协议内容,做到权利义务主体明确、给付内容明确,实现调解内容的真实、合法和可执行性。

2.推进即时履行

北京版权调解中心充分利用非诉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调解,调解成功后推进在线即时履行。

3.构建诚信体系

北京互联网法院与首都版权协会共同建立非诉讼调解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通过将自动履行情况纳入诚信评价体系等措施,引导会员单位自觉、主动履行调解协议,让纠纷真正化解于诉前。

工作开展过程

年7月1日,“e版权”诉非“云联”机制开始试运行,下面是机制试运行的情况。

“云对接”,即非诉引导上线。非诉引导功能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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