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肉瘤早期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什么是涉两卡违法犯罪听听南宁反诈中心
TUhjnbcbe - 2025/2/15 8:12:00
治疗白癜风得花多少钱 https://m-mip.39.net/czk/mipso_4300466.html

“全民反诈”

11月9日起每周二18:30分,南宁广播电视台故事广播(快乐)推出“全民反诈”特别节目,打造南宁首档广播反诈专栏,旨在深化反诈宣传工作,增强群众识骗防骗意识。

本周二,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网络诈骗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李瑛为听众介绍什么是“两卡”,并详解非法收购、出租、出售、出借个人银行账户或对公账户、手机卡等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业链以及广大群众如何防范、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人”。

一起来听听

关于敦促出租、出售、出借

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

个人(单位)注销开户的通告

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全国范围开展“断卡”行动的部署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凡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以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立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在我市违规开办“两卡”,且曾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南宁籍人员,要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外地户籍有关人员请到南宁市对应开卡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前往银行、通讯运营商网点注销相关银行账户(卡)、手机卡。

三、投案自首并及时注销开户后,对于原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依法不予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及时注销开户的个人(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市民群众如有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请及时拨打、-96或直接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保护举报人隐私。

特此通告。

南宁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

犯罪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年11月30日

关于敦促“两卡”违法犯罪

嫌疑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加大对我市非法收购、出租、出售、出借个人银行账户或对公账户、手机卡等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业链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一、非法收购、出租、出售、出借个人银行账户或对公账户、手机卡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以上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二、非法收购、出租、出售、出借个人银行账户或对公账户、手机卡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行为人尽快投案自首。凡是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行为人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三、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的,公安机关将和司法机关将从严查处。

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凡知悉非法收购、出租、出售、出借个人银行账户或对公账户、手机卡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的信息依法予以保密,并对检举揭发人的人身安全依法予以保护。凡是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96

嫌疑人员名单

南宁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

犯罪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年11月30日

“断卡”行动名词解释

什么是“两卡”?

“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等;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

什么是“四类团伙”?

“断卡”行动重点打击四类团伙:开卡团伙,系在各地运营商企业营业厅开办电话卡的人员,在银行网点开办银行卡人员。带队团伙,系在各类QQ群、

1
查看完整版本: 什么是涉两卡违法犯罪听听南宁反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