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各界导报」
西安市雁塔区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有序离市工作的通告
雁塔区广大市民朋友们: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雁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我区外地人员离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我区的外地人员(非我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二、适用*策
1.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严格限制离市。
2.滞留在封控区、管控区的人员,在解封解控前不得离开。
3.滞留在非管控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的,须经所在街道批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离市申请,社区(村)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所在街道办事处复核批准后,发放离市证明。具体流程如下:
同时,为精准做好滞留人员服务保障工作,对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责任进行了明确。
(一)街道办事处服务保障热线
(二)行业部门服务保障热线
1.对滞留在我区的就学人员,由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教育局,联系人:梁卫锋
2.对滞留我区建筑工地项目中的务工人员,由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住建局,联系人:李满盈
3.对滞留在我区住宿不便的,由区商务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商务局联系人:雷安卫
4.对滞留在我区生活不便的游客,由区文旅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文旅局,联系人:申明欣
5.对滞留在我区的就业困难人员,无法返岗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人社局,联系人:王慧
6.对需要医疗救治的滞留人员,由区卫健局协调医疗机构给予医治。区医保局协助做好滞留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工作。
区卫健局联系人:李敏
区医保局联系人:郭瑞华
7.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由区民*局、区城管局、属地街道联合开展巡查救助。
区民*局,联系人:徐晨
区城管局,联系人:杜敏
8.对滞留在我区的外籍人员,由区委统战部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区委统战部,联系人:程冬
9.区交通局:负责做好交通物流运输行业滞留我区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关心关爱和生活保障;为滞留在高速、国道等道路沿线、服务站、交通卡口等区域的临时遇困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区交通局,联系人:常卫锋
10.区农水局:负责排查滞留农村的外地务工人员和农副产品物流滞留外地人员,并做好相应的服务保障工作。
区农水局,联系人:关晶莉
11.公安雁塔分局:负责做好酒店、旅馆等滞留我区外地人员摸排工作,协助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强街面巡查,及时对接民*、城管、卫健等部门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因疫受困无固定居住场所人员;对符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离区人员、车辆予以放行。
公安雁塔分局,联系人:田小明
西安市雁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15日
关于公布疫情期间滞留碑林区外地人员服务保障电话的通告
碑林区广大居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滞留碑林区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现将疫情期间滞留我区外地人员服务保障电话予以公布,请及时与区级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感谢您对碑林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碑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15日
碑林区疫情防控服务电话
关于公布疫情期间滞留灞桥区外地人员服务保障电话的通告
灞桥区广大居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滞留我区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现将疫情期间滞留我区外地人员服务保障电话予以公布,请及时与区级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感谢您对灞桥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灞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15日
疫情期间滞留灞桥区外地人员服务保障部门、街道电话公示
1.对滞留在我区生活不便的游客,由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联系-
2.对滞留我区住宿不便的人员,由区投资合作和商务局做好服务保障。
区投资合作和商务局联系-
3.对滞留在我区各类经营主体的人员,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服务保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
4.对滞留在我区就学人员和滞留学校的务工人员,由区教育局做好服务保障。
区教育局联系-
5.对项目建筑工地中滞留的务工人员,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灞河新区建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白天)-(夜间)
灞河新区建设局联系-
6.对滞留我区的就业困难人员、无法返岗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服务保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7.对需要医疗救治的滞留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局协调医疗机构给予医治。区医疗保障局协助做好滞留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联系
区医疗保障局联系-
8.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灞桥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民*局、属地街道联合开展巡查救助。
公安灞桥分局联系-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白天)-(夜间)
区民*局联系-
9.对滞留在我区的外籍人员,由区委统战部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区委统战部联系
10.对滞留在我区各交通卡口的外来人员,由区交通运输局提供必要的关心和基本生活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联系-
11.在居民小区(城中村)的滞留人员,由各街道按照属地化管理职责,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西咸新区关于做好滞留人员有序离市工作的通告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为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西咸新区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西咸新区的外地人员(非西安市常驻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二、适用*策
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开发区)的人员,严格限制离市。
滞留在其他区县(开发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特殊原因确需离市的,须经街道办(镇)或开发区批准,持离市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提交离市申请,社区(村)进行初审,街道办(镇)复核批准,发放离市证明。
滞留人员如需提供帮助,可拨打新城、街道滞留人员服务保障咨询电话,西咸新区同时开通了服务监督电话,竭诚为您服务。
西咸新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15日
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有序离开航空基地及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期间滞留我区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航空基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离开航空基地和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在航空基地的外地人员(非我市常驻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口、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离市程序
符合条件的滞留人员,向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或社区提交离市申请,由行业部门或社区进行初审,航空基地指挥部复核批准后,发离市证明。滞留人员持离市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有序离开航空基地。
备注:滞留在封控区、管控区的人员,在解封解控前不得离开。
服务保障
对滞留在航空基地外地人员,按照行业部门任务分工,设立服务热线,具体做好*策咨询和服务保障工作。
1.设立航空基地滞留外地人员服务保障联络处。
联系
2.对滞留我区的学生,由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
3.对滞留我区的就医人员,由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
4.对滞留我区的游客,由发展策划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
5.对滞留我区建筑工地的务工人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
6.对滞留我区的出差人员、物流运输人员,由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民融合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经济发展局联系
科技创新局联系
*民融合局联系
7.对滞留我区的就业困难人员、无法返岗人员,由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
8.对滞留我区的外地无业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
9.对滞留我区六小行业人员,由蓝天路派出所、蓝天路市场监管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蓝天路派出所联系
蓝天路市场监管所联系
10.对滞留我区的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由招商二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
同时,在社区设立服务热线,做好辖区滞留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航空二路社区联系
航空第二社区联系
感谢大家对西安航空基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航空基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15日
周至县疫情防控便民服务热线电话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曲街办:-
云塔社区
凤泉社区
城中社区
城东社区
城西社区
淳风苑社区
哑柏镇:-
终南镇:-
楼观镇:-
马召镇:-
广济镇:-
尚村镇:-
厚畛子镇:-
青化镇:-
竹峪镇:-
翠峰镇:-
四屯镇:-
富仁镇:-
司竹镇:-
骆峪镇:-
陈河镇:-
板房子镇:-
王家河镇:-85185